19日,四川省政府网站公布《关于加快城镇基础设施建设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城镇道路交通设施建设、地下管网及供水供气防洪排涝等设施建设、城镇污水和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城镇生态园林建设、城镇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等五方面城镇基础设施建设给出了详细实施意见。
结合我省实际,《意见》指出要优先安排防洪排涝设施建设,新建城区硬化地面中,可渗透地面面积比例要高于40%。到2015年,重要防洪城市达到国家规定的防洪标准。到2020年,全省基本建成较为完善的城镇排水防涝、防洪工程体系。着重加强城镇地下管网综合管理,成都、自贡、绵阳、南充等城市启动地下综合管廊试点项目。
此外,《意见》还指出要加快建立城镇生活垃圾分类体系,到2015年建成5个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城市;在农村基本建成“户分类、村收集、乡(镇)运输、县处理”收运处理体系。推进生态园林城市(县、镇)建设,到2015年,全省设市城市人均公园绿地面积不低于11平方米、县城人均公园绿地面积不低于8平方米;设市城市公园绿地服务半径覆盖率不低于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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