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法律顾问综合法律知识:水污染防治法。企业法律顾问综合法律知识是法律顾问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一定要牢牢掌握其知识点,法律教育网小编整理这些知识点供大家在复习之余参考学习。
(一)水污染防治法概述
(二)水环境质量标准和污染物排放标准
(三)水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
1.政府及政府有关部门水污染防治职责
2.水污染防治监督管理机关
3.水污染防治监督管理的具体规定
实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水污染防治设施“三同时”制度。
实行水污染物排污申报登记和排污许可制度。
城市污水应当按规定进行集中处理。
(四)违反水污染防治法的法律责任
造成水污染危害的单位,有责任排除危害,并对直接受损失的单位或者个人赔偿损失。赔偿责任和赔偿金额的纠纷,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由环境保护部门或者交通部门的航政机关处理;当事人对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水污染损失由第三者故意或者过失所引起的,第三者应当承担责任;水污染损失由受害者自身的责任所引起的,排污单位不承担责任。完全由于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并经及时采取合理措施仍然不能避免造成水污染损失的,免于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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