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主城现有的8座污水处理厂和新建的环湖雨污水处理厂更名为“水质净化厂”,今后新建的污水处理厂亦按此原则命名。此举旨在更好地赋予污水处理厂水质净化及再生水回用的双重功能。
均由昆明滇池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控股,昆明滇池水务股份有限公司负责运营管理的主城的8座污水处理厂按照第一至第八的名称依次更名为“昆明市第×水质净化厂”,例如,“昆明市第一污水处理厂”更名为“昆明市第一水质净化厂”。
将污水处理厂更名为水质净化厂,展示昆明水环境治理阶段成果,也及时顺应国内污水处理业与再生水业合二为一的发展趋势,更好地赋予污水处理厂水质净化及再生水回用的双重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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