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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部四川省政府出台《关于加强城镇地下管线建设管理的意见》
时间: 2014-09-15   浏览:1146   【加入收藏】  【字体:

  地下管网规划建设滞后、年久失修、敷设不当,现下,城市地下管线当前面临的多发状况,备受社会关注。9月13日,为加强西部地区四川省城镇地下管线建设管理,保障城镇安全运行,提升城镇化发展质量,四川省政府发布《关于加强城镇地下管线建设管理的意见》(下称《意见》),将为四川地下管线带来重大转折。
  到2020年全省基本完成地下老旧管网改造
  意见》明确,2015年底前,按照“十二五”专项规划和相关要求完成老旧管网改造任务。到2020年,四川省全省城镇基本完成地下老旧管网改造工作。其中,重点改造超过使用年限、材质落后、漏患的燃气、电力、通信等地下管线。加快推进老旧供水管网改造,更换灰口铸铁管、混凝土管等材质管道。完成地下老旧管网改造,力争将管网漏失率控制在国家标准以内。
  改革试点
  老区新城 改造与“共同沟”建设同步推进
  对新城区来说,按照科学规划进行地下管线建设是可行的,但对于众多老城区来说,这不是一个轻松的议题。此次《意见》也提出“加快推进城镇老旧管网改造”,要求采用经济耐用、安全性高的管材、配件和先进施工工艺对城镇老旧管网进行改造。同时,今年底前在成都市、自贡市、绵阳市、南充市先期启动地下综合管廊建设。
  4城先试点2017年底前推广到部分设市城市
  对2014年底前,西部四川省将先期启动地下综合管廊建设的成都市、自贡市、绵阳市、南充市来说,《意见》要求试点建设应严格执行《城市综合管廊工程技术规范》,同步配套消防、供电、照明、监控与报警、通风、排水、标识等设施。
  上述4个试点城市应引导相关单位组建股份制公司,扩大地下综合管廊建设投资渠道;或组建地下综合管廊业主委员会,招标选择、建设、运行管理单位。试点城市要统筹考虑地下综合管廊建设运行费用、投资回报和管线单位的使用成本,合理确定管廊租售价格标准,研究制定加强地下综合管廊运行、管理等制度。建成地下综合管廊的区域,凡已在管廊中预留相关管线位置的,不得再另行安排管廊以外的管线位置。2017年底前,四川省还将推动有条件的设市城市启动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同时,四川各地的老城区也将开展管网的系统改造、科学规划。未来,外资、民资均可投资地下管网建设,分享财富蛋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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