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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大代表提交议案:建议立法加强四川省水资源保护
时间: 2015-02-03   浏览:1950   【加入收藏】  【字体:

  众所周知,岷江是天府之国川西平原重要的水利资源。作为长江的重要支流,岷江流域是经济集中发展地带,也是西北山地与高原区对外经济联系的重要通道。但是,随着四川省经济社会的发展,岷江流域部分区域水质已经遭受了污染的侵害,而这样的现象在四川省其他重要流域也或多或少地存在……如何有效地采取措施应对污染,来保护包括岷江流域在内的四川省重要流域的水资源环境?近(31)日,在省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上,从成都代表团了解到,来自四川省律师协会的省人大代表李世亮提交了关于制定《四川省水资源保护条例》,加强岷江流域水资源环境保护的议案。
  建议地方立法
  保护四川省水资源
  “目前,西部四川省虽然制定了《四川省饮用水水源保护管理条例》这一地方性法规,但其范围主要适用于四川省行政区域内饮用水水源保护及相关管理活动。”李世亮说道,根据相关要求,四川省已经被列入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区域之中,在他看来,进一步加大水污染治理的力度,首先要做的工作就是立法建立起水污染治理的法律保障。
  在李世亮撰写的议案中,他明确提出了结合四川省具体实际,同时根据新《环保法》的相关规定,制定《四川省水资源保护条例》这一地方性法规的建议。“针对当前四川省岷江流域环境保护的严峻形势,为进一步加强对岷江流域及四川省区域内其他重要流域的水环境保护,我希望通过地方立法对全省范围内江河湖泊的水资源进行统一立法保护,促使全省范围内建立统一的水资源保护机制和制度。”李世亮说道,针对这一条例所应包含的主要内容,他在议案中提出的方案是首先要明确调整范围、目标、原则、行政主管部门及其职责范围;同时还应包括水污染防治规划、水污染监督管理、水污染防治、水污染事故处置、特殊水体保护等内容,并应该在法律责任的部分明确规定违反《条例》的各种行为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针对职能部门、排污单位及其他水污染防治工作相关主体不同的行为及其后果,规定违法排放污染物处罚措施的具体种类和实施办法。
  “对于《条例》的制定,在我看来,水污染监督管理和水污染防治两部分的内容最为关键,对监督的职能部门或单位而言,要明确水环境保护目标考核办法;而在污染防治上,更要明确禁止实施各种水污染物排放行为及其他可能造成水环境污染的行为,并要对不同污染源的防治措施分别作出具体规定。”李世亮说道。
  建立健全四川省水资源环境
  治理配套管理机制
  “水资源的保护关系到流域范围内成千上万人的切身利益,岷江作为流经川西平原一条极为重要的河流,对其保护当然是义不容辞。”李世亮说道,现在岷江流域部分区域水质正遭受污染的危害,尤其是位于成都平原的岷江中游段,沿岸属工业发达、人口密布区域,水污染情况较为严重,虽然目前部分地区采取了相应的治理措施,由于缺乏联动管理机制,所以成效不佳。
  “其实,在四川省一些重要流域也面临着与岷江同样的问题,所以我建议多管齐下,针对岷江等省内重要流域,建立、健全四川省水资源环境治理配套管理机制。”李世亮说道,具体而言,就是建议就岷江流域水环境治理问题在流域各行政区域之间建立联动管理机制,形成流域内的联合治理模式,包括水环境治理统筹协调、信息通报、联合执法、水污染物总量控制、加大对属地政府水环境目标责任考核力度等,并进一步加大对水污染治理的资金投入和政策支持。
  在加强源头控制方面,李世亮在其议案中也提出了要进一步开展严厉查处违法排污企业专项行动,重点对工业园区外企业进行全面清理整治。“同时要加快乡镇污水处理厂管网配套建设、加强面源污染和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等治水项目。”李世亮说道,当然在治理的过程中,还要制定治理目标,强化治水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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