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8日晚间公告,天府新区成都管理委员会(简称“甲方”)与公司全资子公司成都市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简称“自来水公司”或“乙方”)签署了《成都天府新区直管区供水之特许经营权协议》(简称“本协议”),自来水公司被授予在特许经营期限和特许经营区域范围内运营、维护供输水设施,向用户提供供水服务,并收取费用的权利。 公司表示,获得上述供水服务特许经营权,有利于扩大公司供水区域和规模,符合公司发展战略,有利于促进公司水务主业发展,提升公司未来营业收入及盈利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