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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成都市召开贯彻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部署会
时间: 2015-08-24   浏览:998   【加入收藏】  【字体:

  8月13日,为全面贯彻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以下简称“水十条”),四川省成都市城乡水环境综合治理指挥部组织召开了贯彻落实“水十条”工作部署会。全市36个市级相关部门和单位,以及成都市各区(市)县政府和高新区、天府新区管委会负责人参加了会议。四川省环境保护厅副厅长杨雪鸿,成都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刘守成同志出席会议并讲话。成都市环境保护局介绍了成都市推进“水十条”工作情况,对深入贯彻落实“水十条”工作作了部署,郫县和高新区人民政府分别就深化饮用水源保护和水环境治理工作进行了交流发言。会议下发了《成都市城乡水环境综合治理指挥部关于印发成都市水污染防治工作任务分工的通知》(成水指[2015]2号)。
  四川省环境保护厅杨雪鸿副厅长在会上对成都市的水污染防治工作提出了要求,他说,成都市水染污治理和环境保护工作一直走在全省前列,贯彻落实“水十条”是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加强水污染防治工作的一项基本任务,成都市要继续发挥环保排头兵作用,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按照成都市委市政府的部署,重点抓好“水十条”工作方案的制定,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实施多污染物协同减排,严格实行督查督办,积极推进改革创新,为全面落实“水十条”工作,推动水环境质量的进一步改善作出更大贡献。
  成都市政府刘守成副市长在讲话中强调,成都市贯彻落实“水十条”重点要做好五个方面的工作:一是保住“好水”。抓好饮用水源地等水质比较好水体的水质保障工作,保证好水水质不下降、不退化。都江堰市、郫县政府要切实履行好成都市主要饮用水水源地的保护工作,抓紧编制徐堰河、柏条河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确保中心城区及下游地区群众饮水安全。二是治理“脏水”。下决心治理直至消除黑臭水体,切实建立治理后河渠的长效管护机制。三是削减“废水”。要以治理主要水污染物为重点,深入开展生活、工业、畜禽养殖污染综合治理,加快中心城区4座污水处理厂扩能提标改造,推进县城以上生活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作。四是严格监管执法。要坚守监管底线,对违法排污行为“零容忍”,建立有奖举报制,深入打击违法排污专项行动。五是强化工作责任。落实“水十条”的关键在于强化责任,要尽快制定成都市贯彻“水十条”的工作方案,要借鉴落实“大气十条”的做法,把每个制度、每项措施一项一项落实到位,要制定考核办法,每年对各区(市)县政府实施“水十条”工作情况进行考核,严格奖惩、督查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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