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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部遂宁市启动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
时间: 2016-07-06   浏览:1156   【加入收藏】  【字体:

  未来几年,遂宁如何防治水污染?如何保障市民的饮用水安全?怎样进行节水?近日,遂宁市出台了《<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遂宁市工作方案》,对这些问题提出了治理计划和工作目标,到2020年基本消除市、县(区)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市城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水质优良比例维持在100%,县级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水质优良比例达到100%;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水质优良比例高于90%;纳入国家考核的地下水监测点位水质保持稳定。到2030年,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水质优良比例达到100%。

  取缔“10+1”小企业
  2020年底前消除黑臭水体
  企业污水排放是水污染的主要来源之一。为控制企业排污,遂宁市将逐步取缔“10+1”小企业,即不符合水污染防治法律法规要求和国家产业政策的小型造纸、制革、印染、染料、炼焦、炼硫、炼砷、炼油、电镀、农药和磷化工等严重污染水环境的生产项目。目前,遂宁各区县正全面排查装备水平低、环境保护设施差的小型工业企业,并将列出对应清单,于今年底前依法全部取缔。
  同时,针对市民反映的城区黑臭水体的问题,市住建局将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开展全市城市建成区的水体排查,并督促各地采取控源截污、垃圾清理、清淤疏浚、生态修复、湿地净化、滨河景观打造等措施加强整治。2017年底前,市城区将实现联盟河、明月河和米家河三条小河流整河面无大面积漂浮物、河岸无垃圾、无违法排污口,2020年底前完成黑臭水体治理目标。到2020年,涪江、郪江和琼江流域遂宁段水质总体将达到优良。
  整治违法排污
  保护千家万户的“水龙头”
  饮用水水源质量直接关系到千家万户的“水龙头”,遂宁市如何强化饮用水水源环境保护?按照行动计划,各区县将依法划定、调整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督促清理整治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违法排污口和设施。相关部门也将强化湿地生态系统保护,禁止企业和个人侵占和破坏水源、湿地和林地涵养空间。同时,按照《四川省湿地保护红线》的规定,遂宁市将开展湖泊、水库等湿地生态功能建设,并加快推进退耕还林、还草工程建设力度。2017-2020年,计划完成退耕还林、还草0.76万亩。
  遂宁市还将加强备用水源建设,推进市城区渠河饮用水源地取水口北移工程。今年底前,将完成黑龙凼备用水源地供水设施和饮用水源保护区建设,切实加强备用水源保护。
  控制用水总量
  高耗水企业取水将定额
  “从今年起,我市开始实施取用水总量控制,建设项目新增取水将受到限制。”据市环保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为节约水资源,遂宁市将开始控制用水量,到2020年保证全市用水总量控制在11.4亿立方米以内。对取用水总量已达到或超过控制指标的地方,将暂停审批建设项目新增取水许可。

  另外,还将加强工业节水和城镇节水。据了解,遂宁市水务部门将结合《四川省用水定额》修订工作,确定全市高耗水行业企业名单及产品名单,制定完善全市高耗水行业取水定额,并在纺织、造纸、石油石化、化工、食品发酵等高耗水行业实施用水定额管理。在城镇用水中,将禁止生产、销售不符合节水标准的产品、设备,质监、工商等部门将加强对生产、销售节水标准的产品、设备的监督检查和质量抽查,严厉打击生产、销售不符合国家相关节水标准产品和设备的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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